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度部門決算
信息及有關情況說明
(一)負責山口水利樞紐管理,負責山口自然保護區、山口地質公園、山口4A級旅游景區的管理。
(二)執行國家有關水利、水工建筑管理維護維修、合理調度,負責大壩安全及其度汛。為下游提供必要飲用水資源和農業灌溉用水。貫徹執行有關自然保護、景區、地質公園、景區資源保護管理制度,配備配全巡邏管理隊伍,強化科學化管理,綜合開發山口森林、濕地、草甸、水域、地貌地質資源、淡水資源確保山口資源永續利用,指導漁業、電廠、旅游合法經營,完成市政府及上級水利、國土、林業交辦的其他任務,科學調配山口水利等資源。
根據上述職責,五大連池市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內設7個副科級機構,包括:辦公室、財務科、水電科、安全生產監督科、多種經營科、管護防汛科、科研宣教科。核定事業編制36 名。
(一)辦公室:協助領導負責日常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績效考核、員工培訓、綜合協調、文秘、檔案等工作。負責承辦公共事務及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承辦接待、會議、車輛管理、辦公設施管理等工作。協調處理各種關系,完成領導交辦工作。
(二)財務科:負責執行國家財政、金融、經濟等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財務與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資金籌集工作。負責財政零余額賬戶的管理工作。包括資產清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及報廢審核及報批工作,負責處內固定資產的管理及設備維護工作。 組織制定和執行經濟法展和財務年度計劃,負責資產運營管理工作。
(三)水電科:負責山口水電廠水庫調度運營、按照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運行作業。負責指導、檢查、監督運行作業,保證工作質量和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按調度指令進行閘門啟閉作業。遵守規章制度和相關技術標準。承擔工程水溫觀測與水質監測工作。
(四)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對山口區域內水電廠、漁業公司、旅游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的安全監管工作。
(五)多種經營科:負責多種經營企業水電廠、漁業、旅游等有關部門合法經營和安全管理,多種經營企業實現經營年度目標、要求和措施,并組織貫徹落實。健全多種經營企業的考核制度,加強多種經營企業內部制度體系的建設,及時協調組織企業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保證足夠的資金投入,并督促檢查落實。
(六)管護防汛科:負責大壩安全監測方面的法規和技術標準。承擔大壩安全監測的管理工作,處理監測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承擔大壩安全監測資料整編和分析工作,并提出工程運行狀況報告。參與大壩安全鑒定工作。參與工程設施實付的調查處理提出技術分析意見。負責汛前準備、汛期搶救、水毀修復等技術管理工作。參與工程設施重大隱患、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技術分析工作。
(七)科研宣教科:負責管理及使用科普宣教中心的儀器、設備,包括標本室、多功能展示展播廳、科普教育及人員培訓等宣教設施。并充分發揮科普展示、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及時向社會開放博物館,配合有關部門舉辦面向社會中小學生認知自然、熱愛自然。負責保護區及外圍建立宣傳欄、解說性標牌,進行廣泛的保護和宣傳教育。負責對保護區內水域、沼澤、草塘、草甸、灌叢、森林等多種植被類型,采取保護、管理、科研、宣教。協助科研部門在緩沖區內組織科研、教學考察等項工作。
三、部門決算編報范圍和人員情況
2019年度納入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有:事業單位1個,五大連池市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末機構實有人數45人,其中:在職人員35人,退休人員10人。
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度部門決算收、支總計4,753.7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376.88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支出2,376.88萬元,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2019年度部門決算收、支總計與2018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7月才納入財政預算。
(一)2019年度本年收入2,376.8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376.88萬元,占10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2019年度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0萬元。
(三)2019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結轉0萬元,占0%;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 0萬元,占0%。
(四)2019年度本年支出2,376.88萬元。
按照支出性質分類:基本支出185.45萬元,占8%,項目支出2,191.43萬元,占92.0%。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2.87萬元,占全部支出0.96 %;衛生健康支出(類)27.99萬元,占全部支出1.18%;住房保障支出10.53萬元,占全部支出0.44%,節能環保支出2,315.48,占全部支出97.4%。
五大連池市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753.7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376.88萬元,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沒有。本年支出2,376.88萬元,
(一)2019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收入 2,376.88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376.88萬元,占100%。
(二)2019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結轉0萬元,占0 %;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 0 %。
(三)2019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2,376.88萬元,年初預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0 %。
按照支出性質分類:基本支出185.45萬元,占總支出8.0%;項目支出2,191.43萬元,占總支出95.0%。
按照支出功能分類: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支出0.35萬元,占0%;年初預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7月納入財政開支年初無預算;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支出22.52萬元,占1.0%,年初預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7月納入財政開支年初無預算;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0.1萬元,占支出 0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7.89萬元,占全部支出1.2%;年初預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年初預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7月納入財政開支年初無預算;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0.53萬元,占全部支出 0.4 %,年初預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7月納入財政開支年初無預算;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項)47.73萬元,占全部支出 2.0 %。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生態保護(項)支出1,666.69萬元,占支出70.12 %。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自然保護區(項)支出73.49萬元,占支出 3.1%。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其他自然生態保護支出28.62萬元,占支出1.2 %。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支出498.95萬元,占支出20.99 %,年初預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7月納入財政開支年初無預算。
五大連池市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大連池市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比2018年減少0萬元,下降0 %。年初預算為 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0 %。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支出 0 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比減少0 萬元,下降0%。與上年決算比減少0 萬元,下降0 %。因公出國(境)團組數 0 個,人次數0人。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9年度無因公出國(境)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0 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比減少0 萬元,下降0%。與上年決算比減少0萬元,下降0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比2018年減少0萬元,下降0%;公務用車運行支出 0 萬元,比2018年減少0 萬元,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 0 輛,公務用車保有 0 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9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 0 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比減少 0萬元,下降 0 %。與上年決算比減少0萬元,下降0 %。其中:國內公務接待 0 批次,接待 0 人。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9年度無公務接待費支出。
五大連池市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山口湖開發建設中心2019年度未開展預算績效評價,故沒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是指財政部門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支出的撥款。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是指財政部門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安排的,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支出的撥款。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是黨政機關維持運轉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開支的相關支出,是政府行政開支的一部分。
(一)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反映行政單位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具體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招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利費等。
十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十九、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反映計劃生育服務支出。
二十、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二十二、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生態保護(項):反映用于生態功能保護區、生態示范區、生態?。ㄊ?、縣)管理及能力建設、日常管護、宣教、試點示范等支出,生態修復支出,資源開發生態監管等支出。
二十四、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自然保護區(項)支出:反映用于自然保護區管理、能力建設、日常管護、宣教、試點示范等支出。
二十五、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其他自然生態保護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生態保護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支出:反映用于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